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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管理岗 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职位要求
详见职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0 年1月 7 日18:00止。
2.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44914023@qq.com ;电子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①《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将报名表保存为WORD文件,并以报名者“职位-姓名”作为文件名;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备案表或毕业证明),职称、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请保存为JPEG文件,并以报名者姓名及证书名作为文件名,如:XX学位证.JPEG);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开考比例的招录岗位,将取消招录或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考试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者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四)体检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正式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
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岗位实行择优录用原则,若应聘者综合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公司将取消岗位名额,不另行公告。
(二)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 张晓琳 ,联系电话: 18111202517
附件:1.职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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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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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关于2023年
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详见职位需求表(图1)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陈老师18982493151。 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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