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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学历
年龄
月薪
招聘人数
发布时间
管理岗
大专及以上
30岁以下
3000左右
1人
2020-1-3

招聘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管理岗   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职位要求

详见职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0 1 7 日18:00止。

2.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44914023@qq.com ;电子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①《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将报名表保存为WORD文件,并以报名者“职位-姓名”作为文件名;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备案表或毕业证明),职称、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请保存为JPEG文件,并以报名者姓名及证书名作为文件名,如:XX学位证.JPEG);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开考比例的招录岗位,将取消招录或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考试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者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四)体检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正式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

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岗位实行择优录用原则,若应聘者综合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公司将取消岗位名额,不另行公告。

(二)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  张晓琳   ,联系电话:    18111202517  

附件:1.职位需求表

附件1:职位需求表.doc


2.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表.docx



办公室文秘
专科及以上
22-30
2500-3000
3
2018-8-3

test

主办会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0-40
面议
1
2018-7-31

test

派遣教师
专科以上
45以下
面议
1
2023-9-4

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关于2023年

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详见职位需求表(图1)

图片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职位要求
详见职位需求表(图1)图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29:00-12:00。
  报名地址:泸州市第十二中学校C栋103室
2.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①应聘者需下载《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备案表或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学科任教经历证明等资料。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直接审查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及信息。因打印不清楚、材料差缺等原因无法进行审查工作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面的笔试或面试考核环节,责任本人自负。
2023年92日12:00前学校将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初审的结果,凡因考生不主动、电话不畅通等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1.笔试
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情况进行笔试,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岗位招聘人数超过5:1比例的,则报考该岗位的所有人员进入笔试;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岗位招聘人数未超过5:1比例的,则报考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笔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2023年9214:30—15:10
笔试地点: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
笔试结束,考生就地休息,1小时后公布笔试结果,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考核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23年9月2日17:00—18:30(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岗位招聘人数未超过5:1比例,无需笔试,则面试时间提前到15:00开始)
面试地点: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
(面试低于80分视为不及格,不予与聘用)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考察
学校组织考察工作,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者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或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均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学校确定为拟聘员额教师,电话通知本人,并在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拟聘用资格,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满由学校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配备到相关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岗位实行择优录用原则,若应聘者综合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将取消岗位名额,不另行公告。
(二)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若学校根据实际教育教学工作需求,需调配学科教学时,被聘用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学校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学校的临聘教师管理办法,若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陈老师18982493151。

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


企业服务专员
专科及以上
22-30
2500-3000
10
2018-8-3

test